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08-03-10 点击数:

 
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财大党字[2005]14号)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巩固党政的社会基础,也是实现党政历史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完善组织结构,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关工委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发[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集中力量做好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工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围绕中心、育人为本;配合补充、立足基础;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的工作方针,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志愿者发挥所长,量力而行,为青少年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实现“老有所为”。
3、加强宣传工作,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营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氛围,积极开展关工委工作。
二、组织机构
1、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其成员由学校领导、离退休老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2、关工委设主任1名,由学校领导或分管宣传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2—3名,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委员若干,由离退休老同志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有关职能部门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团委等。关工委办公室挂靠在离退休工作处。
3、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与可能可再设其他工作小组。
4、指导教学院(系)成立二级关工委。二级关工委在各教学院(系)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1名,由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副主任1名,由各院(系)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委员组成由各院(系)自定。
三、工作任务
1、关工委的工作对象为青年教职工、在校大学生和中小学生。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的教育活动。
3、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现代科学知识教育,增强青少年热爱科学的意识,自觉抵制伪科学。
4、组织老同志参与教学督导、考务管理等工作。
5、根据离退休老同志自身的特长爱好,采取双向交流的形式,让青少年学生参与到老同志的活动中,以言传身教来影响青少年学生。
6、加强对外联络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开展资助特困生工作。
7、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教育的新特点、新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并及时向校有关部门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8、组织关工委成员参观学习、参加培训。
四、工作制度
1、关工委每年向校党委汇报1次工作。
2、关工委每年召开1—2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审议、总结关工委工作。
3、定期召开关工委主任例会,研究讨论关工委的日常工作。
4、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校党委、校行政的指示和上级关工委的工作意见,汇报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学校为关工委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并列入校年度预算。
2、学校为关工委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3、学校为关工委配备或聘请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六、附则
1、本细则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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