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退字(2017)5号 关于部门印章管理的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7-11-21 点击数:

关于部门印章管理的暂行办法
南财退字(2017)5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印章使用,严肃印章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印章管理权限
    部门印章由学校颁发,授权办公室管理,严格使用范围、程序和要求。办公室保管的部门印章有:“中共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三枚原子章。
   二、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1.“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以党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用印;党工委介绍信用印;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党委工作部门的材料用印;各类政审材料用印等。
    2.“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以工作处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报表等材料用印;以工作处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用印;工作处介绍信用印;工作处出具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用印;其他事由用印等。
    3.“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学校关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等相关材料用印。
   三、部门印章使用程序
    1.以部门名义印发各类公文,须经部门领导签发,方可用印;
    2.以部门名义上报的各类报表等材料,由业务科室填写,办公室审核,部门领导审批后办理用印;
    3.因公务需要出具公函、介绍信,须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办理用印;
    4.有关证书、证明用印,由业务科室审核,部门领导同意后办理用印。
   四、部门印章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时,办公室应严格审核用印范围、程序,并及时做好用印记录。
    2.使用印章应做到文、印相符,款、印相符;“骑年盖月”;骑缝章应连接多张;空白信笺、空白介绍信一般不准用印。
    3.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原则上限定在办公室使用。保管人对印章的保密和安全负责。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一七年九月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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