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学校退教协、老体协机构的指导意见
南财退字(2017)6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离退休老同志群团组织管理,现就整合学校退离休教育工作者协会(简称“退教协”)和老年人体育协会(简称“老体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精简、高效,既便于分工,又利于协作的原则,退教协和老体协合署,统称“南京财经大学退离休人员协会”(简称“退协”),一套班子,对外两块牌子。
二、管理模式
退离休人员协会在离退休党工委和离退休工作处领导下开展活动。
退离休人员协会实行理事会制,理事会每五年一届。
理事会一般由13-15人组成,下设常务理事会,一般由5-7人组成。当选理事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人,原则上由退休校级领导担任;设执行理事长1人,主持协会全面工作;副理事长2-3人,协助、配合执行理事长工作。
名誉理事长、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三、机构职能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文艺部(艺术团)、体育部三个部门。
秘书处:秘书长(可由副理事长兼任,1人)、副秘书长(1-2人);主要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宣传(舆论引导、新闻报导)工作,承担在宁高校书画摄影作品展、体育健康研讨会论文征稿,《老年周报》通联站、《高教乐天》投稿等工作。晚晴社挂靠秘书处。
文艺部(艺术团):部长(团长)(可由副理事长兼任,1人)、副部长(副团长)(1-2人);主要负责在宁高校文艺汇演、新春团拜会文艺演出、群众文艺活动等工作。京剧社挂靠文艺部。
体育部:部长(可由副理事长兼任,1人)、副部长(1-2人);主要负责在宁高校老运会、各类单项(棋、牌、球)比赛以及群众体育活动(健身走、保健养生、钓鱼)等工作。保健养生协会、钓鱼协会挂靠体育部。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