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离退党字〔2022〕15号 离退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印章管理办法
作者:离退休党工委 时间:2022-03-24 点击数:
离退休党工委、离退休工作处印章管理办法
南财离退党字〔2022〕15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印章使用,严肃印章管理,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印章管理规定》,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部门印章管理权限
部门印章由学校颁发,经主要领导同意,授权办公室管理。使用过程中,须严格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使用要求。办公室管理“中共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两枚原子印章。
二、部门印章使用范围
1.“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委员会”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以党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公文用印;党工委介绍信用印;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等党委工作部门的材料用印;各类政审材料用印等。
2.“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印章使用范围包括:以工作处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报表等材料用印;以工作处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用印;工作处介绍信用印;工作处出具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用印;其他事由用印等。
三、部门印章使用程序
1.以部门名义印发各类公文,须经部门领导签发,方可用印;
2.以部门名义上报的各类报表等材料,由业务科室填写,办公室审核,部门领导审批后办理用印;
3.因公务需要出具公函、介绍信,须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办理用印;
4.有关证书、证明用印,由业务科室起草,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办理用印。
四、部门印章使用要求
1.使用印章时,办公室应严格审核用印范围、程序,并及时做好用印记录。
2.使用印章应做到文、印相符,款、印相符;“骑年盖月”;骑缝章应连接多张;空白信笺、空白介绍信一般不准用印。
3.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原则上限定在办公室使用。保管人对印章的保密和安全负责。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