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持江苏省公费医疗卡人员的一封信
各有关人员:
2012年,我校享受省公费医疗的人员为342名,截止2012年9月底,实际使用医疗费380余万元,人均近1.2万,超支严重。其中门诊超万元的有78人,最高达7万余元。随着医疗条件的提高和平均年龄的增长,医疗费用增长不可避免。但是,根据省公费医疗办公室提供的患者就诊资料分析,发现其中存在诸多问题,造成医药费浪费严重。省公费医疗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加强管理与监督,认真贯彻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杜绝浪费的原则,现重申以下管理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 、各持证人员应当坚持合理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二、各持证人员对所开药物加强保管,谨防遗失,或者随意丢弃,造成重复开药。
二、医疗证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医疗证转借他人使用,一经核实,省公费医疗办公室将医疗证收回,除追回所发生医药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取消6—12个月的公费医疗享受资格。
三、对于享受公费医疗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将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
四、对于情节恶劣,有骗保行为,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省医保中心不定期开展稽查工作,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人员,将通报单位,并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公费医疗证的使用资格。同时也希望各位持卡人员严格遵守省公费医疗的有关规定,以免影响到全校其他人员公费医疗卡的使用。
江苏省公费医疗办公室
南京财经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