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这是文磬同志登在联合早报网上的一篇时评文章,现予转登,供大家交流、参考。
斯氏泄密劝美词 勿急“追捕”应先“追悔”
文磬
奉劝美国先危机公关,承认以反恐名义秘密监视,仅部分有理,该认有误应悔改;仅急追捕、欲止损,会加大损失;对斯人,不妨于事态稍冷后,(如果不能引渡)哪怕缺席审,以定斯诺登违法与否及有无、有多大罪,——不过,“法”本质上还应是社会公义的法制化而已,社会公义理应大于“法制”,虽然这也需、也应有审定。美国现在的作为,或许可能也会影响到斯氏将泄密的程度,是否控制在仅为维护公众隐私的范围以内。
一、斯人“喉侠”,美政府“侠盗”
斯诺登泄密事件,反映出不仅美国政府对全球进行监视的无孔不入和无远无界,还让人们看到确凿证据,见到一个以最严苛的标准批评别人、但又以最不择手段的方式保护自己利益、侵害别国乃至全体地球人利益的国家,而其本应是国际社会一个负责任的、讲信义的超级大国!
美国最近对斯诺登的追缉,多少是有点气急败坏的,又因为完全没有得到中国和俄罗斯的积极响应,而更加恼羞成怒(近日似乎有所缓和)。
但是,美国网络监听的合理性、合法性、必要性、正当性,仅在于还有一些“反恐”的口实或曰“必要”。美国恐怕不能以为其对斯诺登的追捕,是完全正当、合法、正义的。因为,斯诺登的行为的“表相”,其“手段”,虽然是违反美国相关法律的;但其行为的动机、实质目的,却是维护其国人乃至“地球人”的利益的。这正是美国国内也有十万以上人在向美国政府呼吁不应惩处斯人的原因。据报道,欧盟委员会负责司法、人权和公民事务的委员维维亚娜·雷丁也表示,美国“棱镜”秘密情报监视项目让欧盟必须尽快通过新的法律来保护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欧洲人民党为欧洲议会第一大党团,该党议员也表示,支持相关“限制”美国索取欧洲公民个人隐私数据的提案。人们还看到,即便是以往十分支持美国的人,也不得不说:“道义上支持斯诺登,鄙视美国政府,但是斯诺登违法了”。
可见,应该说,美国国内的民众也颇不认同美国政府的监听行为,美国的秘密监视消耗了美国在国内乃至全球的声望资源,而其至今的应急止损行动,还在加剧其声望的损失。
斯氏的作为,有其颇为正当、正义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斯人至少要算是“喉侠”,其手段或许算有其违约、违规之处,但其行为的动机、目的、结果,是有“侠义”一面的。而美国政府则是“侠盗”,以“侠”为“盗”——秘密监视是借“反恐”的“侠”,在扩大“盗取”世界各国乃至全球民众的秘密。
二、奉劝
这里想奉劝美国:是不是先对这次斯诺登事件做危机公关,得承认以反恐名义秘密监视,仅为部分有理,该承认其中有误应悔、应致歉,该改进;仅急着追捕、欲止损,恐怕是会加大损失,让全体地球人都侧目;而对斯人,不妨于事态稍冷后,(如果不能引渡)哪怕缺席审,以定斯诺登违法与否及有无、有多大罪。斯诺登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也属犯法,虽然其支持者辩驳说斯诺登是为维护公众隐私而泄露国家机密,所以不该有罪,但这或应是后话。——不过,“法”本质上还应是社会正义的法制化而已,社会公平正义理应大于“法制”,并应导致改进“法规”,当然这也需、也应有相当的审定。也就是说,依法而言,斯诺登即便违反了雇员保密条款等法规,或应依法上庭应讯,但其动机的正当性及其相关方面(包括其泄密的程度是否仅为维护公众隐私,等),还应由正义的法和法的正义来定夺。
同时,也要看到,美国现在的作为,或许可能也会影响到斯氏将泄密的程度,是否控制在仅为维护公众隐私的范围以内。
三、也得说未来
客观的说,正如有专家指出的,现代科技所导致的“大数据时代”刚拉开序幕,它有很多让人惊叹的地方,但它呈现给人类未来的,是一幅既美丽又可怕的图景。而“棱镜门”与美国的“大数据战略”有着必然联系。2012年3月,奥巴马政府将“大数据战略”上升为最高国策,认为大数据是“未来的新石油”,将对数据的占有和控制,作为陆权、海权、空权之外的另一种国家核心能力。
我们应该承认“在大数据时代兼顾安全与自由”,是个问题。而美国应该承认这事未必处理的完全得当,应与全体地球人共商,让“地球人都知道”,并为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等问题,寻求新答案,划定新边界。
正如中国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最近呼吁发达国家要“为富有道为富有仁”那样,美国作为科技强国、超级大国,在现代传媒高度发达的全体地球人面前,更应该有道,要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