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作者: 时间:2008-10-15 点击数: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苏教办关〔2008〕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
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试行)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内容和要求”)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制定“考核内容和要求”的依据是《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苏教厅办〔2007〕4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要在进一步学习、领会上述文件提出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与时俱进,全面贯彻落实上述文件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水平。
二、运用“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以定期自我考核评价为主。从今年开始,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应每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专门对本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的内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以运用“考核内容和要求”组织以互相学习为主要目的互评,也可以根据总结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性考核。各种形式的考核评价均须积累资料,建立档案。
三、对“考核内容和要求”有关条目的解释以及考核评价细则等由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
附件:一、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
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
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
和要求(试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关工委  考核  通知
  抄送:教育部关工委、省关工委,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各高等学校关工委。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一:
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
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试行)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项目
     
   
权重
 
(24)
1、有单位领导、老同志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关工委领导班子,并能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班子健全2分
有在职人员2分
有驻会人员2分
及时调整2分
8
 
 
2、关工委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考核和评比,领导专题会议有记录。
 
计划、总结、考核中有体现2分
领导会议有记录2分
 
4
 
 
 
3、单位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参加有关活动,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必要工作经费,对驻会办公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关心、支持、参与关工委主要活动的1分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2分
有必要活动经费2分
5
 
 
4、组织网络健全,对基层关工委指导得力。
基层组织网络健全1分
指导得力2分
3
 
 
5、离退休老同志中(有条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人数占50%以上。
达50%以上的4分
4
 
 
 
(22)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协助做好党、团、队教育工作。
开展教育活动2分
教育活动有资料、有成效和记载3分,
协助党团队工作1分
6
 
 
2、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有活动和成效3分
有资料和记载2分
5
 
 
3、重视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参与做好“问题孩子”转化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
举行讲座,开展活动,转化、帮教有成效4分
4
 
 
4、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帮助指导学生学好科学文化知识。
参与督导评教评学和传帮带青年教师2分
开展助学活动2分
4
 
 
5、开展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有活动及其记载3分
3
 
 
(19)
1、建立家庭教育组织领导机构,有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家长学校覆盖率达95%以上。
有组织机构3分
有制度、措施2分
克服以会代校现象2分
覆盖率达标1分
8
 
 
2、重视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有讲师团;使用省编以上教材。
有措施和讲师团3分
教材2分
5
 
 
3、有校外教育活动基地,正常开展活动。
有基地和活动3分
3
 
 
4、社区教育活动有特色。协助搞好学校周边环境。
社区教育有特色2分
学校周边环境1分
3
 
 
 
 
 
(20)
1、注重调查研究工作
有调研成果3分
3
 
 
2、重视调研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家庭子女的情况,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建档的3分
有措施3分
6
 
 
3、对特殊、弱势群体给予关爱,对家庭困难的学生送温暖、献爱心,有行动、有实绩。
关爱有行动3分
有成效5分
8
 
 
 
 
4、,做好网络资源、教育报刊、资料的宣传推荐工作。
工作好1分
有成效2分
3
 
 
 
(15)
1、抓好关工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思想上做到与时俱进,积极创建‘四型’关工委。
学习有计划、有材料、有记载6分
6
 
 
2、有必要的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档案资料齐全。
规章制度2分
计划总结2分
请示汇报完成任务2分档案资料齐全3分
9
 
 
合        计
100
 
 
 
(限10分)
1、工作有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3分;
2、近三年,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工委经验专题文章在省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次)加1分;在国家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次)加2分;
3、近三年,市、县(市)、区教育系统或关工委负责人受省有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次)加1分,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次)加2分。(以上情况应另提供附件);
4、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参与率达到70%以上加1分,达到80%以上加2分。
10
 
 

 
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江  苏  省  高  等  学  校
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
(试行)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项目
内容
评分要求
权重分
 
(25分)
1、有校党政领导、老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关工委领导班子,并能根据需要及时调整。
班子健全2分
有在职人员2分
有驻会人员2分
及时调整2分
8
 
 
2、关工委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和考核;领导专题会议有记录。
计划、总结、考核中有体现2分
领导会议有记录2分
 
 
4
 
 
 
 
 
 
3、学校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参加有关活动,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必要工作经费,对驻会办公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关心、支持、参与关工委主要活动的1分 
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2分
有必要活动经费2分
 
5
 
 
4、抓好各院、系关工委组织建设。
院、系组织网络健全3分
3
 
 
5、离退休老同志中(有条件)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人数占50%以上。
达50%以上5分
5
 
 
 
(30分)
1、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
有资料和活动记载8分
8
 
 
2、协助做好党、团工作,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有资料和活动记载6分
6
 
 
3、重视民主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协助做好“问题学生”转化和失足青年帮教工作。
举行讲座,开展活动,转化、帮教有成效6分
6
 
 
4、参与学校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帮助指导学生学好专业知识。
参与督导和评教评学,搞好“传、帮、带”4分,开展助学活动2分
6
 
 
5、参与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咨询活动,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有活动记载4分
4
 
 
 
 
 
(10分)
1、参与学生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有活动记载和成效2分
2
 
 
2、参与校外内教育活动基地建设,有相关材料,开展教育活动。
有基地、材料、活动3分
3
 
 
3、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有成效、有特色、有典型。
社区教育有成效2分
有典型1分
3
 
 
4、参与校内外良好周边环境服务。
为学校周边环境服务2分
2
 
 
 
  事、
(20分)
1、重视调研,有理论研讨成果,制定、落实措施,且有成效。
有理论成果,有成效各2分
4
 
 
2、对经济有困难学生送温暖、献爱心,对毕业生做好就业指导,有档案、实绩。
有送温暖行动3分
参与就业指导有档案有实绩3分
6
 
 
3、对思想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爱。
关爱有记载、有成效6分
6
 
 
4、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有关媒体、网络教育,使用好网络资源。
校园建设和网络教育,使用有成效各2分
4
 
 
 
(15分)
   
1、抓好关工委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思想上做到与时俱进,积极创建‘四型’关工委。
学习有计划、有材料、有记载6分
6
 
 
2、有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主动向党政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完成领导和上级关工委所布置的工作任务;档案资料齐全。
规章制度2分
计划总结2分
请示汇报完成任务2分
档案资料齐全3分
9
 
 
合        计
100
 
 
 
(限10分)
 
1、工作有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加3分;
2、近三年,关工委工作经验专题文章在省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次)加1分;在国家级会议交流、刊物发表的有一篇(次)加2分。
3、近三年,学校关工委成员受省有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加1分、集体加2分(次),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的有一人(次)加2分。集体加3分。(以上情况应另提供附件);
4、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工委工作参与率达到60%以上加1分,达到70%以上加2分。
10
 
 

 
考核单位领导签字: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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