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关字(2012)3号
关于印发《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各部门,二级(学院)关工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完善关工委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关工委工作水平,校关工委在结合实际、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经校党委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关工委对照相关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工作,不断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关工委 印发 评先办法 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30日印
(共印50份)
附件:
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完善关工委工作激励机制,总结经验、学习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关工委工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本校二级(学院)关工委和从事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中产生,每两年评选一次,并予表彰奖励。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名额,由校关工委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决定。原则上先进集体不超过申报总数三分之一,先进个人按照先进集体名额的两倍确定,在从事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学院党政领导关心和重视关工委工作。切实加强对关工委的领导,把关工委工作列入学院计划,纳入议事日程和有关领导与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党政领导有人分管关工委工作,学院关工委开展工作有相应的条件和一定的经费支持。
2.学院关工委领导班子、组织机构健全,动员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
3.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成绩优秀。
4.坚持关工委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积极配合主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学生成绩明显,参与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注意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研讨,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成果。
5.在发动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同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先进个人条件
1.积极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和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在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校园以及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3.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并创造性地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有良好声望。
4.有敬业奉献精神,在主题教育、理论研讨、调查研究、助学帮困等关心下一代活动中积极主动又有建树,事迹感人。
5.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两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
提交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详实,突出重点,文字简洁。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需由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审定后上报。
(二)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按照《南京财经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全面总结本单位近两年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对照先进集体条件自行申报。
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和校关工委秘书处对照先进个人条件择优推选,整理材料上报。
校关工委秘书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推荐的集体和人选进行评审,报校关工委全委会审核,提出拟表彰名单报校党委审批、表彰。
五、表彰奖励
校关工委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本办法经校关工委全委会讨论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实行。
由关工委秘书处负责解释。
南京财经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