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6月23日,我省盐城市阜宁县、射阳县部分地区突发龙卷风冰雹严重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救灾工作已全面展开。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石泰峰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并分别就当前抗灾救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号召全省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当前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中去,向灾区人民献上爱心。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加抗灾救灾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号召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特殊党费”用作支援盐城龙卷风灾区抗灾救灾工作。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把抗灾救灾作为深入推进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作为党员践行“四讲四有”的主战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打好抗灾救灾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临近假期,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特殊党费”以党支部为单位缴纳,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负责汇总。建议缴纳的标准:普通党员、科级党员领导干部100-200元、处级党员领导干部300-400元、校领导500-600元,多缴不限。学生党员、教职工群众和党外干部不设缴纳标准,自愿缴纳。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在本周五(7月1日)上午11:00之前将缴纳的“特殊党费”交到财务处,并将缴纳“特殊党费”的收据和明细交党委组织部冀晋安老师处。
台风无情人有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送去一份温暖,奉献一份爱心,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