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离退休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吕业腾 时间:2023-11-10 点击数:
为弘扬教职工互助互济精神,发挥医疗互助作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财大工字〔2020〕1 号)精神,现将2023年离退休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流程
1.未曾参加的离退休教职工申请加入,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申请表》,并交至离退休工作处107室。
2.已参加现决定退出的离退休教职工,请到离退休工作处107室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暂不申请参加大病医疗互助人员汇总表》,并签字确认。
3.已参加并继续参加的离退休教职工,无需任何操作,系统将默认继续参加。
二、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年限计算和扣缴时间从2023年1月起计算。
三、2023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120/年)将于12月份工资中扣除。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3494799,1500517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