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离退休教职工申请202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的通知
作者:离退休工作处 时间:2023-04-13 点击数: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校即将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度身患重大疾病或人身意外伤害(详细病种见附件1),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校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省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内、南京市和镇江市医保报销范围内,且本人自付医疗费当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教职工互助会会员。
二、申请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
三、申请程序及补助标准
1.报销范围属于南京财经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离退休教职工需下载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1》(附件2),并将未纳入校内报销的自费医疗费票据等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交至(或转交至)福建路校区离退休工作处107办公室。
2.报销范围属于省公费医疗、南京市医保和镇江市医保政策规定的教职工需下载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2》(附件3),并将门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证明材料附在申请表后交至(或转交至)福建路校区离退休工作处107办公室。
3.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所有补助申请材料进行汇总,经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工作小组统一审核后交与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经同意后办理基金发放相关工作。
4.互助金补助范围和标准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表所附发票、小结及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的日期需是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的,互助基金补助的发放将采取打卡方式,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中填写本人的工号、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申请表中需本人或受托代办人签名。
2.申请补助的互助会会员请将相关票据证明材料于每页右上角予以连续编号,如“①、②…”,连同申请表一起装入密封的大信封或材料袋,并在大信封或材料袋外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归口管理部门:***部门或学院、内附材料:申请表1或申请表2、相关票据证明材料***页”等内容。
离退休的教职工互助会会员先将本人的补助申请材料交至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再由离退休工作处安排专人及时转交仙林校区行政楼1502室。
3.互助基金补助申请材料的接收截止时间是2023年4月21日(周五)17:00,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83494799。
4.所有补助申请材料将由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归档管理,不予退还,补助申请人请自行留好申请表及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的备份。
5.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工作联系电话:86718751。
南京财经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