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离退休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吕业腾 时间:2021-05-13 点击数: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20215月份离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具体操作如下:校医院福建路校区、仙林校区于519日(周三在仙林校区)和520人(周四在福建路校区)接收医药费发票,每天接受时间为800—1700,接受地址如下:

    仙林校区:离退休教工送到南大门门岗设立的发票箱。

    福建路校区:离退休教工统一投放到西门门岗设立的发票箱。

注意事项:

1.围产期费用请注明是头胎,还是二胎。

2.电子发票需要签署:“此发票仅在此使用一次”,并签名。

3.挂号费、诊查费按照规定不予报销,请不要再交来。

4.药费、治疗费一天的不能超200元,超过的部分不予报销,检查费没有上限,牙齿治疗情况特殊,治疗费一天超200元以外的部分报销60%

5.请不要一张发票对应一张药费报销单,所有的发票汇总好之后,用一张药费报销单即可。

6. 因发票改制,以后需在发票后附上治疗、诊查、用药等内容清单。(扫描发票右上角二维码打印即可。)

(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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