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房调方案和细则,经房调委研究决定,于2009年元月5日进行第七次已取得仙林地区购房两证的补贴申报工作。此申请者,请于08年12月29日至31日到总务处房产园林科房产办公室(仙林校区后勤楼412室)领取《仙林地区购房补贴申请表》及《南京市职工住房情况表》,详情见具体通知。 特此通知,并请互相转告 南京财经大学 住房制度调整与改革委员会 2008年12月25日 第七次仙林地区购房补贴申报通知 根据方案和细则,现就第七次仙林地区购房补贴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请者,请于08年12月29日至31日到总务处房产园林科房产办公室(仙林校区后勤楼412室)领取《仙林地区购房补贴申请表》及《南京市职工住房情况表》》。 于2009年元月5日交房调委(福建路校区工会教工之家,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二、申请仙林地区购房补贴,需提交: 1. 《仙林地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 2. 《南京市职工住房情况表》; 3. 本人(已婚者为夫妻双方)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本人(已婚者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如夫妇双方不在同户籍,还需提供另一所在户籍及其产权证原件与复印件; 5. 已享受住房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 6. 已享受住房土地证或租赁证(已售房者提供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7. 仙林购房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 8. 仙林购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9. 仙林购房购房发票(二手房可用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 10.购二手房者,还需提供原房主03年12月29日前有此房有效证明。 并请注意: ——“两证”均应为教职工本人,不得有共有人。 ——提交原件供核验,由收件人当场核复印件且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原件由本人收回。 南京财经大学 住房制度调整与改革委员会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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