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正合理、全球治理”看美舰游弋南海岛礁
陶文庆
【如果从习总“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角度来看美舰南海巡航,可能人们的视野与认知的层次,或许会稍高些;美国动辄对他国搞“自由航行”宣示,这种以“老大”自许、“耍大牌”的“世界警察”形象,未必为各国乐见;不看南中国海历史和各国在南海的作为现状,只对中国“后发”的建设岛礁出牌,未必公平、公正;美国“以己之心度中国之腹”而“恐中”,并对中国在南海的被迫、“后发”的行动“敏感”、“特别照看”,并非合理,不会有效;“公正合理”、谈判协商是正道,中国现时为维护和平,自身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实现各国发展共赢,在南中国海与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有关争议,更是有充分必要和诚意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在经过美国精心选择、斟酌时机之后,美舰游弋中国南海岛礁的巡航上演了:美“拉森”号导弹驱逐舰往南沙群岛中渚碧礁及美济礁“中国人工岛礁”附近(12海里内)水域航行。
这或许要视作近年来中美关系里,美对中的“言与行”上,其军队所“行”的一大事件。正如有语曰:听其言,察其行。其实,在言与行之中,“行”更重要。因此,或可说,中国在南海岛礁建设占据先机,但美军通过此次派遣军舰进入中国南海岛礁12海里巡航,显然是对中国在作一重大挑战(不过,美军也把自己套上了“战车”),中美博弈或将进一新阶段。
面对国内外对这次中美在南海“交锋”的种种反应,不由让人豁然联想到在这次事件发生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所强调的:“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觉得:如果从“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角度来看美舰南海巡航,可能人们的视野与认知的层次,或许会更高些。
人们或许应该思考相关的一些问题: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应该是怎样的?从“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角度看,即便是诉诸“航行自由”的美舰,在南海如此巡航应该吗?……
一、看南中国海历史和各国在南海的作为现状,只对中国“后发”的建设岛礁出牌,未必公平、公正
应该说,本次美舰游弋美济礁与渚碧礁,是颇有“讲究”的。查阅有关资料,人们会发现:美济礁与渚碧礁之前属“低潮高地”,在中国近年规模疏浚、建设后成岛礁。这里可能涉及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低潮高地”岛礁能否作为领海基点?而海洋法公约规定:“低潮高地可以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但前提是获得国际社会认可。” 很明显,美国对此并不愿意默认。因此,巡航首选此处。
这里或许还应该再略详细的表述一下,即: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享有12海里的领海与200海里的专属经济海域,而美济礁与渚碧礁从前涨潮时会被海水淹没,属于“低潮高地”,即低潮时会高出水面,高潮时就被淹没,而中国自2014年展开大规模疏浚工程后美济礁和渚碧礁方才形成岛礁。因此有专家认为,“低潮高地”地理形态的岛礁能否作为领海基点是现在问题的关键。而“中国试图以岛礁建设来形成领海基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条规定:“低潮高地可以作为划定基线的起讫点,但前提是获得国际社会认可。”如果美方不采取“无害通过”,即代表国际社会事实上默认我国在美济礁和渚碧礁之建设,一旦默认,中国即可以以低潮高地来作为基点向外划分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但是,中国以领海基点来主张海域正是美国最大的担忧。
据有关专家介绍,以上问题还涉及到“时际法”,“时际法”规定在国际法的原则、规则由于时间先后不同而其内容也有不同的情形下,对特定情势应适用当时的原则、规则。中国,是在1947年公布南海“十一段线”,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于1982年签署的。这就是说,中国1947年公布的南海“十一段线”,是可以适用当时的原则、规则的。35年后的海洋法的一些约束,恐怕得靠后些,“靠边站些”,或者说并非能“通吃”、未必“完全管得着”。
人们还可以注意,作为“一中各表”的中国台湾一方的“中华民国”,也在美舰本次游弋南海后重申:台湾对南中国海问题的立场,即无论就历史、地理及国际法而言,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海域,均属“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及海域,“中华民国”对该四群岛及其海域享有国际法上之权利。
难怪《纽约时报》27日引述美国白宫官员的话称,“白宫批准‘拉森’号这次航行旨在保证日本、越南和菲律宾等区内盟友,美方将抗衡中国单方面在南沙群岛扩建岛礁的行为”。
可见,美国此举的目的明确。不过,也要看到,中国包括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是在提请美国这位“全球法官、世界警察”注意,国际法并非只有“海洋法”(其实美国自己至今并未认可海洋法!)。
二、美国动辄对他国搞“自由航行”宣示,这种以“老大”自许、“耍大牌”的“世界警察”形象,未必为各国乐见
其实,中美两国领导人上个月刚刚在华盛顿举行的会晤中达成了重要共识,要通过建设性对话磋商妥善解决两国间的问题。但是,“言”不如“行”。美国这次是用美舰的行动,来回应两国间的问题了。这样言行不一,其实不利于“妥善解决两国间的问题”。
而据查,根据美国国防部2015年3月23日公布的数据,仅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30日之间,美军通过“航行自由行动”挑战的国家和地区就包括阿根廷、巴西、中国大陆、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利比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尼加瓜拉、阿曼、秘鲁、菲律宾、韩国、斯里兰卡、中国台湾、委内瑞拉和越南。美国每年会定期以维护“航行和飞越自由”为理由进行“无害通行”,包括对盟国也会采取类似行动。有专家举例说,这方面最突出的就是美国的盟国菲律宾。“有的年份他能进入菲律宾有十几次,进入他的群岛水域来挑战这些国家享受的主权和管辖权。他以海洋自由,无害通过以及航行飞越自由为名义进入这些国家的群岛水域和海峡。所以美国军队执行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实际上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主权和管辖权的一种挑衅挑战,很不得人心,也受到了很多国家的抗议。”
美国一直声称“航行自由主张”是为全球共同利益服务的。但在践行这种主张的过程中,美国自封为全球法官、世界警察,单方面决定他国的主张是否违反航行自由,无视别国领土权利地派遣军舰采取“纠正”行动。不论美国的盟友还是敌人,都没有机会证明自己主张的合理性。美国的如此作为,未必为全球各国所乐见、愿受吧!
见有美国专家也认为,中国填海扩建岛礁的行动本身,其实并不妨碍任何人的航行自由。如果中国利用这些岛礁提出进一步的领土要求,其他国家可以在国际法庭上挑战中国的主张,也可以通过外交手段提出抗议,而不是派遣军舰前去挑衅。
三、怎么办?“公正合理”、谈判协商是正道
首先,这里得说,如果美国这次真要在南海来“硬”的。那可能未必占到便宜。见有澳洲分析专家在新加坡联合早报网指出,中美在南中国海较量,中国舰队有数量和主场优势:中国试图阻止美军军舰的巡航,就会实施包围战术。执行任务的美国船只不会开火,以免局势升级,这将使得他们最终得被迫撤退。——这很可能是美国如果硬要在南海与中国“硬较量”而不“升级”的一种结果。
而要说有效的解决之道,以“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为诉求,“公正合理”、谈判协商,是正道。
这里不妨重复中国对南海问题的政策主张: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有着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目前存在的争议是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产生的。尽管如此,中方仍一贯致力于通过与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有关争议。
美国应该认识到,“以己之心度中国之腹”而“恐中”,并对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水域其实是被迫、“后发”的岛礁建设行动“敏感”,乃至用军舰来“特别照看”,并非公平、公正、合理,没有必要,也不会有效。美国、南海有关国家乃至国际社会,还应该看到,中国在处理本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争议上,在陆地领土划界上,是与众多国家和平、友好的完成了陆地领土划界谈判的。中国现时为维护和平,自身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实现各国发展共赢,在南中国海与直接有关的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有关争议,更是有充分必要和诚意的,也是完全可能的。
陶文庆(笔名:文磬)